来源: 时间:2026-08-25
【字体: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洛阳市有奖发票活动工作方案》安排,为保障有奖发票活动顺利启动,确保消费者中奖获得的电子消费券能够便捷核销,现就做好我市有奖发票活动参与商户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参与商户的征集、审核、公示及报送工作。
二、参与商户范围
在洛阳市登记注册,属于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均可申请参与。
重点鼓励以下企业纳入:
1.老字号企业、知名品牌连锁企业;
2.网红店、特色店、人气商圈商户;
3.符合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的经营主体(如夜间经济、文旅融合、沉浸式体验、首店经济等);
4.其他具有较强消费带动能力和示范效应的商户。
各县区可结合辖区消费特色和产业布局,自行把握征集范围和重点。
三、参与商户基本条件
1.依法在洛阳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
2.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具备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的能力,能够按实际交易如实开票;
6.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活动规则,规范受理消费券核销,不得拒绝核销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虚开发票、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违规商户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有奖发票活动参与商户名单。
7.各县区可在以上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实际优化确定本辖区具体征集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经营规模、服务能力、消费带动效应等因素,统筹做好参与商户的征集、审核、确定和公示工作。
(二)商户征集工作应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请各县区核对无误后将参与商户名单报送至市商务局(报送格式见附件),同步报送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以及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
(三)活动过程中,各县区可结合工作情况对参与商户进行动态调整。后续动态调整商家将通过“洛快办”APP及相关平台动态公布。
(四)各县区要同步做好政策宣传和商户辅导,引导商户规范开票、积极核销,确保活动启动后消费券核销渠道畅通。
附件:
1. 附件1:XX县(区)洛阳市有奖发票活动参与商户报名汇总表.xlsx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