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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有奖发票”活动专属系统上线!单笔消费满百元即可参与

来源:      时间: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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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洛阳暑期消费季活动之一,6月18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洛阳有奖发票”活动专属系统已于18日10时在“云闪付”App上线。凡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消费的个人(含外地来洛游客),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领域消费满100元,均可参与。


参与此次活动消费及发票开具时间为6月1日00:00至7月19日24:00。消费者(含外地来洛游客)取得合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后,即可上传发票参与抽奖。


■即时开奖+定期开奖两次中奖机会


抽奖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模式,其中即时开奖设一、二、三、四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20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时发放至用户“云闪付”App账户;定期开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


■上传核验通过后即开即奖


消费者操作流程如下:


1、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合规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核对姓名等信息无误;


2、下载注册“云闪付”App并完成实名认证;


3、进入“洛阳有奖发票”专属活动专区,按提示上传发票清晰照片,系统自动核验;


4、核验通过后参与即开即奖,消费者可即时获知结果。未中奖发票不再参与即开即奖,但自动进入定期开奖池。


■电子消费券30日内有效


中奖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所有支持云闪付支付的活动备案商户使用,单笔消费支付金额超过券面金额0.01元(含)即可全额抵扣,不折现、不找零、不得转让。


若发生全额退款,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已使用消费券不予返还;部分退款按比例扣除对应优惠金额后退还剩余款项。


■定期开奖时间为7月26日


本次活动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190万元用于即开即奖,10万元用于定期开奖,资金用完即止。


定期开奖时间为7月26日,中奖名单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奖者须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云闪付注册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及消费小票或付款凭证,至洛阳市商务局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电子红包发放至云闪付账户。逾期未提交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与抽奖发票有要求


参与抽奖的发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张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元;发票购买方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开票品类与实际消费一致,开票商家为活动备案商户;发票状态正常,未作废、未红冲,非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每名消费者最多参与5次即开即奖,每张有效发票只能参与1次。


■参与活动须完成实名认证


中奖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依法代扣代缴,中奖者无需额外缴纳。


消费者须完成云闪付实名认证方可接收中奖消费券及电子红包,未认证将无法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