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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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报融媒记者4月29日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2025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5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洛阳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其间,消费者在洛阳换购电动自行车,可享受最高5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带电池),并在洛阳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单个消费者消费1000元(含)至1499元(含),一次性补贴300元;
1500元(含)至1999元(含),一次性补贴400元;
2000元(含)以上,一次性补贴500元。
■申领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线下销售终端门店(门店列表见附件)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完成购新和交旧后,使用手机通过政府选定平台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如实填报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合格证、购新发票(含新车车架号)以及旧车回收证明、旧车侧面照片等资料信息,按照系统页面提示内容,申报领取财政补贴资金。
■活动规则
1.消费者须通过“洛快办App”,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完成交旧、购新和支付。
2.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在政策期限内,同一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补贴资格。
3.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须为同一人;申请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以及银行账户均须为同一人。
4.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并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区。
5.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若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消费者需将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6.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特别提醒
按照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实施。资金总额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截止,均停止补贴,申请通道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