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初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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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7/24 16: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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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初审
2.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审批依据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企〔2014〕92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各省市和有关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企业项目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联合行文统一报送省商务厅、财政厅”
4.受理机构
洛阳市商务局。
5.决定机构
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
6.数量限制
无。
7.申请条件
a)依法注册的外经贸企业;
b)企业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无拖欠应缴还的的财政性资金;
c)有健全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
d)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和统计资料;
e)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登记。
8.禁止性要求
无。
9.申请材料目录
a)项目申请报告;
b)项目申请表;
c)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d)省厅申报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e)项目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的对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以上表格及材料,商务局留存1份,财政局留存1份、会计事务所留存1份,向省厅报送1份。表格根据省厅通知具体要求定制。
10.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查、转报。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12.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咨询电话:0379-63917259。
14.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转报,并以短信或本部门网站公示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初审意见。
15.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商务局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59。